使用凶器导致未使用凶器的不法侵害人重伤的属防卫过当
胡……平故意伤害案
【关键词】 | 刑事 故意伤害 不法侵害 制止 正在进行 防卫性质 使用凶器 人身安全 重伤 必要限度 重大损害 防卫过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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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课程】 | 刑法总则 |
【知识点】 | 防卫过当 人身安全 重大损害 故意伤害 |
【教学目标】 | 明确防卫过当的含义,掌握防卫过当的构成要件。 |
【裁判机关】 |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
【程序类型】 | 刑事公诉二审 |
【案例效力】 | 被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二庭《刑事审判参考》...... |
【裁判要旨】
行为人遭到不法侵害人的不法侵害时,为了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即拿出钢筋条刺中不法侵害人,其行为属于防卫性质。但不法侵害人实施不法侵害时并未使用凶器,其侵害行为尚未严重危及行为人的人身……
【适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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