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模拟系统 全科法学案例教学实验系统 法律文书写作教学系统
用户注册
登录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法律家 > 中国法学多用途教学案例库 > 刑事诉讼 >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 猥亵儿童罪 > 正文
【中码】 刑法分则·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猥亵儿童罪 (S10134)

教师在教育培训机构教室内猥亵儿童构成在公共场所猥亵儿童

徐……猥亵儿童案

【关词】 刑事 猥亵儿童 教师 幼女 教室 淫秽行为 公共场所 当众 从重处罚 有期徒刑
【学程】 刑法分则
【知点】 猥亵儿童罪 公共场所
【教标】 掌握猥亵儿童罪的概念与量刑,了解公共场所猥亵儿童罪的认定。
【裁关】 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程型】 刑事公诉一审
【案力】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九十八起未成年人审判典型案例(2014年11月24日)
【案息】
〖罪  名〗 猥亵儿童罪
〖案  号〗
〖判决日期〗
〖审理法官〗
〖公诉机关〗 ......
〖被 告 人〗 ......
【基情】
(立即浏览演示体验版案例内容)
......
【争点】
......
【裁果】
......
【裁旨】
行为人利用其教育培训机构教师的身份,在教室内对未满十二周岁的幼女实施淫秽行为。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室属供学生学习的场所,学生经常在该教室内聚集,具有相对的涉众性,因此属于公共场所。此外,行为人在实施上述淫秽行为时,其他学……
【法析】
......
【适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二条 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法书】
......
【思考题和试题】

......

【司法考试真题】 (共2道)

......

【授案】 添加教案
【笔语】
添加笔记评语
【同例】 (11)
  1.行为人通过互联网诱骗未成年人与其进行裸聊的行为属于猥亵行为 ——乔……猥亵儿童案件
  2.无证据证明与女童性器官接触构成猥亵儿童罪 ——戴……猥亵儿童案
  3.猥亵男童后向该男童支付钱款仍构成猥亵儿童罪 ——福……猥亵儿童,黄……引诱、介绍卖淫案
  4.对未满十四周岁女童实施猥亵行为构成猥亵儿童罪 ——关天翼猥亵儿童案
  5.借放学教室无人之机猥亵幼女不属公共场所当众猥亵 ——吴……猥亵儿童案
  6.多次猥亵多名未满十二周岁儿童虽有悔罪表现仍应从重处罚 ——魏……猥亵儿童案
  7.继父多次猥亵继女应从重并从严处罚 ——李……猥亵儿童案
  8.在学校教室讲台后楼梯口猥亵儿童属于在公共场所猥亵儿童 ——靳……猥亵儿童案
  9.行为人否认具有猥亵事实但被害女童能够指认出行为人且其供述与其他证据印证的应当认定行为人构成猥亵儿童 ——吴……猥亵儿童罪
  10.因非法证据致使行为人判处刑罚过轻的应排除非法证据并予以改判 ——张……猥亵儿童案
  11.行为人通过手淫方式将精液喷射至儿童身上构成猥亵儿童罪 ——张……猥亵儿童案
(立即浏览演示体验版案例内容)
【裁判文书原文】 (如使用请核对裁判文书原件内容)

《刑事判决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