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_____________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定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当事人约定采用,合同签订前请仔细阅读。
二、本合同适用范围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形式中的转包、出租。
三、为更好地维护双方当事人的权益,签订合同时应当慎重,力求具体、严密。订立具体条款,需要约定的必须表述清楚,无须约定的请载明“本合同不涉及此条款”或“本合同对此条款无须约定”。
四、本合同中有关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价款的事项,应当由当事人协商确定。流转的收益归出让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
五、本合同未尽事项,当事人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六、本合同文本自2016年3月21日起使用。今后在未制定新的版本前,本版本延续使用。
编号:_____________
甲方(流出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流入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土地基本情况
该土地位于上海市______区(县)______乡(镇)______村______组(具体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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