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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例 信 息
[ 案由 ] 劳动争议 [ 法院所属区域 ] 安徽
[ 判院 ]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 判期 ] Thu Mar 23 08:00:00 CST 2017
[ 案号 ] [ 审官 ] 崇仪梅
[ 代所 ] 安徽径桥(蚌埠)律师事务所 [ 代师 ] 张立群
[ 当人 ] 许祥富、安徽省中宽贸易有限公司
 
454许祥富与安徽省中宽贸易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7)皖0304民初454号
原告:许祥富,男,汉族,1985年3月31日出生,住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
委托代理人:张立群,安徽径桥(蚌埠)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安徽省中宽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宿州市淮海北路167号。
法定代表人:赵亚庭。
原告许祥富与被告安徽省中宽贸易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3月7日立案。原告许祥富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5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许祥富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崇仪梅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刘宏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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