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合同当事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医疗机构):_____________
乙方(药品配送企业):_________
为保障甲乙双方合法权益,规范药品采购、配送与结算,并以契约形式明确双方的职责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办法》和《2011年陕西省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等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签定
陕西省全面启动城市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采购工作后,甲乙双方应在要求的时限内签订此合同,并严格履行。
第二条 购销方式
(一)甲方通过陕西省药械集中采购网(http://www.sxsyxcg.cn/)采购入围药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因战争、自然灾害等,需进行紧急采购的;
2.发生重大疫情、重大事故等,需进行紧急采购的;
3.国务院、省级人民政府另有规定的。
(二)甲方通过陕西省药械集中采购网发出订单采购药品,网络平台将定单发送给乙方,乙方确认订单并按照约定配送药品。甲乙双方确认的订单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格式见附表《陕西省城市医疗机构药品采购订单》。
(三)甲方收到乙方配送的药品,经验收合格后进行确认,并按约定方式及时间向乙方付款。
第三条 质量要求
(一)乙方应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建立药品质量管理体系,设置质量管理机构,制定质量管理制度,对配送药品质量负全责。
(二)乙方提供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药品质量标准和有关要求,并提供其配送药品的合法有效证件或进口药品注册证(复印件)。(三)乙方应当确保与甲方成交的药品,不存在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以及侵犯第三方权利的其他情形。 (四)乙方应当提供所配送药品质检报告等证明性文件,进口药品应附上质量检验报告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