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制定
20__年___月___日
用能单位
(甲方)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
电子邮箱
电 话
传 真
通讯地址
开户银行
帐 号
节能服务
公司
(乙方)
合同条款
甲乙双方同意签订________项目“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1节 术语和定义
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术语的定义及解释如下:
1.1 合同能源管理
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种新型的市场化节能机制,其实质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改造项目成本的节能服务机制。即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合同形式约定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为实现节能目标向用能单位提供融资、改造等服务,并以节能效益分享方式回收投资和获得合理利润;用能单位以节能收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投入及合理利润。
1.2 节能效益分享型
指节能服务公司对节能改造项目进行投资,用能单位无需投入资金,项目完成后,用能单位在约定的合同期内,按比例与节能服务公司分享由项目产生的节能收益。
1.3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的节能改造项目。
1.4节能服务公司
提供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融资、改造、运行管理等服务的专业化公司。
1.5节能量审核机构
提供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节能诊断、节能量测量和验证等技术服务的机构。
1.6 能源消费账单
用能单位用于能源消费结算的凭证或依据。
1.7 节能诊断
通过现场调查、检测以及对能源消费账单和设备历史运行记录的统计分析等,找到建筑物能源浪费的环节,为建筑物的节能改造提供依据的过程。
1.8 能耗基准
指由用能单位和节能服务公司共同确认的,用以比较和确定节能量的依据。能耗基准应能代表能耗设施或系统运行规律时间段内的数据,数据采集可采用统计、测试或模拟的方法。
1.9 测量与验证
指经用能单位和节能服务公司双方认可的方法,用以确定由节能改造项目产生的节能量。具体方法详见福建省有关节能量核定办法。
1.10 项目节能量
在满足同等需求或达到同等目标的前提下,通过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节能改造项目的能源消耗相对于能耗基准的减少量。
第2节 工作内容与服务范围
2.1 本合同就_________________项目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模式。甲乙双方确认,本项目改造造价为___________元人民币,主要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造价一般包括节能诊断、设计、施工、设备及材料购置、测量与验证、运行维护、保险等费用)
2.2 项目基本情况
(1)建筑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筑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建筑层数:__________________;
(4)建筑竣工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 改造内容
(1)改造总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____ m2;
(2)主要改造内容及区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依据节能改造方案(附件一)简要介绍项目改造内容及区域)。
2.4 申请财政资金补助要求
申请财政资金补助的节能改造项目节能率应不低于________%。(大型公共建筑的节能率不低于20%;其他公共建筑节能率不低于15%。)
2.5 以上改造内容仅限于合同签署前双方已经确定的改造内容,如今后甲方在以上所列工作地点、工作对象和工作内容之外要求新增改造工作,该新增改造工作不在此合同服务范围内,需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
第3节 项目期限
3.1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个月,包含建设期和节能效益分享期,其中建设期为_______个月,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节能效益分享期为______个月,自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后的次月1日开始计算节能效益分享期。 3.2 如遇项目竣工验收时间推迟的,则节能效益分享时间顺延;如遇建设期提早结束,则该合同可提前进入节能效益分享期。
第4节 项目改造方案设计、实施和验收
4.1 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合同及节能改造方案(附件一)的要求进行项目设计、供货、施工、验收以及节能量的测评与验证。
4.2 项目节能改造方案经专家组评审通过后由甲方批准实施。若批准后的方案确需变更,应经甲乙双方同意,并按本合同第8节的规定办理变更。
(注:鉴于建筑节能改造专业强,为确保节能改造方案的可行性,一般应委托专家对节能改造方案进行评审。)
4.3 节能改造设计
节能改造设计应依据项目合同、节能诊断报告、节能改造方案和国家及地方现行相关标准等进行。设计文件应包括节能改造设计图纸和计算书。设计文件应明确节能改造技术措施、节点构造做法以及主要材料和设备设施的性能参数、数量、节能措施及节能量计算等。
4.4 节能改造施工
(1)乙方实施节能改造施工前,应组织编制改造施工方案,明确施工措施(包括质量、技术和安全文明措施等)、项目进度计划、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验收标准等。乙方人员进场施工前,应向甲方办理开工申请和安全技术交底。甲方有义务告知乙方施工区域安全注意事项和文明施工要求;
(2)乙方应按规定配备与改造项目相适应的项目负责人及施工班子人员,指定乙方项目负责人为_________。施工期间,项目负责人应在场。施工班子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调整。因特殊原因需调整的,必须经甲方同意;
(3)乙方应严格按照甲、乙双方认可的设计文件及其确认的品牌进行采购施工;
(4)因乙方采购的设备、材料或施工方案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应当免费进行返工或维修,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4.5 建筑能耗分项计量
乙方应按节能改造方案及相关标准的要求,同步设计、安装建筑能耗分项计量和监测装置,在工程验收前具备将实时采集的能耗数据上传至省、市建筑能耗监测平台的条件;节能改造后,项目用能计量装置必须齐备,并正常运行。
4.6 节能验收
(1)乙方完成项目施工和系统调试运行合格后,可向甲方申请竣工验收;
(2)甲方收到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竣工验收应符合合同书、节能改造方案及相关标准要求;
(3)若验收合格,则甲乙双方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附件五);若验收不合格,甲方应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整改要求,乙方应立即整改,直至验收合格;
(4)甲方在收到书面竣工验收申请之日后的______工作日内未组织验收,或甲方未在验收后的______工作日内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甲方未在验收后的______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均视同甲方认可此合同项目验收合格。
第5节 节能效益确定及分享方式
5.1 本项目能耗基准数据采用________方法确定(详见附件二),双方确认本项目的能耗基准值为______度电,单位电价_____元/度,总计电费_____元/年。
(注:用能单位有燃气、煤等燃料消耗的,按国家相关标准规定折合成等价电力后计入能耗基准数据)
5.2 节能效益分享期内项目年节能量/率预计为______,预计的年节能效益为________________。
(注:本条有关预计指标可按照附件二规定的公式和方法予以调整)。
5.3节能效益分享期内,本项目的分期分享比例按照以下第______方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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