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内国仲裁又可称为非内国化仲裁或非地方化仲裁,是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从实践中逐渐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理论。这种理论认为,国际商事仲裁程序可以不受仲裁地国的法律的限制,仲裁裁决的法律效力也不必由仲裁地国的法律赋予。国际商事仲裁裁决在申请强制执行之前,不受任何国家法院的监督。任何国家的法院均不能行使撤销此项仲裁裁决的权力。对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惟一的补救办法是:或者承认此项裁决的法律效力并予以强制执行,或者不承认该裁决的法律效力并拒绝执行。这样的仲裁裁决通常被称为无国籍裁决或浮动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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