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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租赁合同中的出租方需满足以下条件;(1)房屋的产权人本人(2)若产权人为多人,其中一人签订租赁合同的,应出具其他共有人出具的同意出租证明或委托书。(3)代理他人出租的,应出具产权人委托代理出租的证明。楼上提到典权人出租,其实在产权人与典当行的典当合同中应以注明同意代理出租的内容。(4)转租的,应出具产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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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租赁合同的成立,以租赁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标准,不以租赁物的实际交付为生效要件,所以租赁合同是诺成性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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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1.意定不定期租赁合同,当事人约定为不定期租赁合同;2.法定不定期租赁合同,根据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五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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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定租赁合同是为了保证租赁户和出租户间的合法关系的,是租赁双方信誉的凭证当一方行为对另一方造成损失,此方可以以合同条款向对方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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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一般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只有出租人和承租人,但如果是经房屋中介找到的房子,合同上面还会多个中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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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房屋租赁合同内容主要包括房屋地址、居室间数、使用面积、房屋家具电器、层次布局、装饰设施、月租金额、租金缴纳日期和方法、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租约等。承租人的权利在承租期内占有、使用房屋。租期届满后,原承租人优先继租。承租人的义务正当使用承租的房屋,按合同规定交付租金,在租期届满时将原房完好返还出租人。出租人的权利是监督合理使用房屋,按合同收取租金,在租期届满后收回出租的房屋。其义务是将出租的房屋按合同规定交付承租人使用,并定期对房屋及设施进行检查、维修,保证承租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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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租户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购买权,既然你已书面提出过,他放弃也就可以了。如果,你觉得要再保险起见也可以要求他在你事先写好的放弃优先购买权承诺书上签字即可。写与不写,并不影响你过户。需不需要,是看你在买卖合同中租赁情况相邻关系是如何填写的,以及所属房地产交易中心是否有这个要求。一般都是不要的,写了只是更保险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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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第一.合同的有效是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只要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既有效。第二.你在合同当中约定了租金的话 他是不可以涨价的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的情况双方按照法律规定对自己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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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看是否违约首先要看双方合同中是怎么规定的,如果合同中没有说“承租方经营不善拖欠租金不是违约”或者根本就没说,那么他拖欠租金肯定就是违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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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如是法定的约定的话通知到对方即可。如果不是以上几点话,就要和对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如对方有违约的话,可以要求一定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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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不过我提醒你,要是想继续租,最好签合同,不定期合同是随时可以解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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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不需要注册原来的租赁合同,原来的租赁合还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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