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Sun Nov 24 12:24:04 CST 2024 会员服务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忘记密码 客服电话:4006728810 首页 法律咨询 案件委托 找好律师
您当前的位置:法律家  >>  合同文规库  >>  公企文规详情页

办公用车管理程序



  1.目的
  明确、规范办公用车的管理和派车流程,合理控制办公费用成本。
  2.范围
  本规定适用公司各单位
  3.职责
  3.1 办公室是办公用车的主管部门,负责办公用车的租赁、调派;负责车辆的维护和驾驶人员管理以及安全教育工作,并确保车辆完好运行。
  3.2 公司经理负责派车单的审签。
  4.程序
  4.1 车辆租用
  4.1.1 为满足公司办公需要拟租用社会资源时,由办公室提出租用申请交公司经理办公会讨论,批准后办公室负责实施。
  4.1.2 办公室根据经理办公会决定的有关事项,通过市场调查和网络等渠道了解拟租车量的有关信息,确定符合要求的经营单位或个人。须具备以下资料:
  a.车辆型号、品牌、出厂年限、行驶公里数、车辆有关手续、耗油量、内装饰状况等;
  b.驾驶人员年龄、驾领、驾驶证件、社会关系等;
  c.出租公司(个人)信誉和连带责任支付能力评价等;
  d.有无事故历史等其他公司确定的有关信息。
  4.1.3 办公室整理完成调查报告,并在报告中注明拟租赁的方案后交经理办公会确定承租单位(个人)。
  4.1.4 承租单位确定后由法律顾问协同办公室一同拟定租赁合同,执行合同管理程序。
  4.2 办公用车
  4.2.1 因工作需要用车的部门应提前通知办公室,由办公室协调车辆。
  4.2.2 公司实行车辆《派车单》、《驾驶员日常行车记录表》管理方式。各部门需要使用车辆时,应事先填妥《派车单》一式二联。
  4.2.2.1 市内用车经部门主管核准后交办公室调派。离开市区用车派车单须经公司分管经理签字。
  4.2.2.2 驾驶员见《派车单》出车,非特殊情况,无《派车单》者,禁止出车。
  4.2.3 车辆在中途不得无故改变运行路线,特殊原因需要中途临时便线时,必须有用车单位告知办公室。
  4.2.4 驾驶员出车期间及时填写《驾驶员日常行车记录表》,作为月底报销的凭证。
  4.2.5 车辆返回后,驾驶员应及时到办公室办理路途费用审签
  4.2.5.1 路途费:住宿费、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等;
  4.2.5.2 办公室根据派车单的路线进行单据核实,并在发票后签字认可,没经办公室认可的以及涂改《驾驶员日常行车记录表》的单据财务不得报销。
  4.2.6 车辆应时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油料充足、整装待发,随时听从领导的用车指令。
  4.2.7 办公室必须坚持因公派车原则。因私用车必须经过公司分管领导同意,驾驶员不得私自驾车外出或驾车办私事。
  4.2.8 出车前或出车归来后应停放在公司停车场或指定安全位置;出车后需停车应停符合停车规则、安全、办事方便的地方。车辆钥匙在休息日及每个工作日下班停车后,交综合管理部统一管理。停车后应锁好车门。
  4.2.9 综合管理部按季公示公司各车辆的油耗情况,用以监督考核。日常油耗和其他费不正常的,报公司经理办公会处理。
  4.2.10 车辆维护、保养严格执行说明书要求进行,保养时间由驾驶员根据行驶公里数提前提出计划日期交办公室,办公室结合工作安排保养时间。
  4.2.11 未尽事宜执行公司有关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

版权所有:法律家科技集团 运营维护:法绿家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