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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联:当事人收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四条的规定,决定扣留下列货物,物品,款项。
名 称
规 格
数量或重量
备 注
当事人姓名 地址
扣留原因 扣留地点
扣留时间 年 月 日
当事人签字: 关员签字
附: 海关扣留凭单是海关依法扣留走私货物、物品的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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