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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由直接主管或人事部门酌情惩处 1.有渎职、失职或对问题失察的; 2.泄露公务机密或谎报事实的; 3.故意因过失浪费、损害公物的; 4.品行不端或行为粗暴、屡教不改的; 5.在工作场所内斗殴或男女嬉戏,行为不检点的; 6.扰乱秩序,侮辱同事或妨碍他人工作的; 7.遇突发事件故意逃避的; 8.工作时间有现场睡眠,偷闲怠工或擅离职守的; 9.在工作场所干私活的; 10.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或命令的; 11.托人签到、打卡或代人签到,打卡的; 12.其他应予惩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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