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熟悉国家财经法令法规和学院规章制度,坚持原则,办事公正。 2.根据已审核的原始凭证,复核原始凭证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真实,签批手续是否完备,数字是正确;如发现差错应及时补充更正,对仿造、涂改或经济不合法的凭证应拒绝受理,并及时报告科长。 3.认真复核记账凭证的各项内容,包括会计分录、摘要、金额等是否符合会计制度规定,所计入明细是否准确。凭证编号有无重号、漏号,各项支出标准、金额、资金渠道是否准确。核算、改错是否合符要求,对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及时提出并予以改正。 4.根据年度预算和会计制度,逐笔审核各项收支,对无预算或不符合规定的收支应提出意见,并向科长汇报。 5.负责指导审核人员的有关业务。 6.负责与出纳及时对帐。 7.按照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清理往来款项,催报并打印“应收及暂付款”催款单。 8.对财务年终决算的帐务进行处理,保证年终决算工作顺利进行,并按时作好下年度初始化工作。 9.负责各项科研教改课题经费的管理,并及时与有关部门及个人进行核对。 10.及时将复核无误后的所有凭证转交会计档案管理人员。 11.妥善保管好银行预留的财务专用印鉴章。 12.完成科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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