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员应遵守下列事项
1.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敷衍塞责的行为。
2.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不得兼任其它公司的职务。
3.全体职员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强化品质意识,圆满完成各级领导交付的工作任务。
4.爱护公物,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将公司财物携带出公司。
5.工作时间不得中途任意离开岗位、如确又要事需离开应向主管领导请假获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6.职员应随时注意保持工作地点、宿舍及公司其它场所的环境卫生。
7.职员在工作时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使用公司电脑网上聊天。
8.职员应团结协作,同舟共济,不得有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搬弄是非或其它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9.职员不得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收受贿赂,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10.职员对外接洽业务,应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不得有损害本公司名誉的行为。
11.各级主管应加强自身修养,领导所属职员,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情绪和满意程度,加强职员的安全感和归属感。
12.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13.公司实行每日八小时工作制公司总部:上午:_________下午:___________以后如有调整,以新公布的工作时间为准;区域办事处以办事处具体工作制度为准。
14.所有职员应亲自打卡(或者签到)计时,不准委托或代人打卡(或者签到),否则双方均按旷工一日处理。
15.实行弹性工作制的,采取由各部门主管记录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含加班时间),本人确认,部门备案的考勤方法。
16.职员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形,依下列规定处理:
17.职员均需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十五分钟内到班者为迟到。
18.工作时间终了前_______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
19.职员当月内迟到、早退合计每_______次以旷工半日论。
20.超过_______分钟后,才打卡签到者以旷工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经主管在卡上(或签到表)签字或书面说明者除外。
21.无故提前_______分钟以上下班者,以旷工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者需经主管签字证明。
22.上、下班而忘打卡(签到)者,应由部门主管在卡上(或者签到表)或有效工作时间考核表上签字。
23.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以旷工论处。
24.委托或代人打卡(或者签到)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25.职员旷工,不发当天薪资及当月奖金。
26.连续旷工_______日或全月累计旷职_______日或一年累计旷职达_______日者,予以除名,不发给资遣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