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本站用户如使用“授课教案”、“笔记评语”、“案例收藏夹”等管理功能,请先登录或注册会员后登录使用。)
收藏成功!
名 称:
路 径: 请选择
一、指定专职财务人员担任或兼职稽核工作。
二、审核财务收支计划。按照上级规定的要求,审查各项计划指标,发现问题要及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三、审核各项财务收支。根据财务收支计划和财务会计制度,逐步审核各项收支。对计划外或不符合规定的收支,要及时提出意见并向领导汇报,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四、审核原始(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会计档案等。审核原始凭证是否合法、真实,手续是否完备,数字是否准确,对记账凭证还要审核其记账分录是否符合制度规定。会计账簿每月要进行抽查,检查是否符合记账要求。审核合计报表的种类、数据和签章等。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和差错应及时通知有关人员查明原因,并及时更正和处理。审核会计档案是否符合要求和及时进行整理归档。
五、审核人员对审校签署的凭证账簿和报表等负责。
版权所有:法律家科技集团 运营维护:法绿家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4006728810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广义街5号广益大厦9层 邮 编:100053 E-mail:lawfae@163.com 传真:(010)83113702
全部版权保留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5049563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397-1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ICP证1101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