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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笔记本电脑的管理条例



  笔记本电脑以其运算速度快、功能齐全,体积小、使用方便而受到教师们的厚爱。但由于价格昂贵、数量有限,要延长使用寿命并使急需者能及时用上这种电脑,更好地为教学服务,特制定以下条例:

  一、存放位置:笔记本电脑的存放地是在电教室的语音室内。
  借用范围:外出参赛或上公开课的教师及外出参加有关活动需使用笔记本电脑的人员。
  借用须知:因为笔记本电脑是在学校各项重大活动、竞赛、公开课时使用的,所以为确保电脑正常运行,禁止安装与教学无关的软件,禁止玩游戏。操作各键动作要轻,并要始终保持机器清洁。任何个人不得将其带入家中。

  二、完善借出手续
  批准等级:使用笔记本电脑的人员,应持教导主任以上领导批条,到语音室办理借用手续。
  明确借出及归还时间:领导批条上要注明用途、借用日期及归还日期。

  三、保护措施
  外借时的技术验证:外借时要当面开机,检查无误方可借出。
  归还时的技术验收:归还时也要当面开机,验收无误后方可收回。

  四、奖罚措施
  对讲信誉及时归还、设备保护良好者将保证其今后继续借用。
  对逾期不还,机器不洁、带入家中耽误他人使用者,今后将停止其继续借用。
  对损坏设备者应根据情况给予经济处罚并停止其今后继续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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