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本站用户如使用“授课教案”、“笔记评语”、“案例收藏夹”等管理功能,请先登录或注册会员后登录使用。)
收藏成功!
名 称:
路 径: 请选择
1.科室均应建立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对所发生的差错、事故应及时登记,定期讨论,分析原因,认真总结经验训。 2.发生严重差错或 医疗事故后,科主任应立即组织抢救,并及时报告医务科、护理都、院领导。对重大事故应做好善后工作。 3.对已发生的医疗严重差错或医疗事故,当事的医务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科主任、医务科汇报,详细说明其诊疗经过和差错、事故发生过程。 4.差错、事故责任的处理根据医院相关文件和差错、事故的性质、情节轻重及当事人认识态度和一贯表现进行处理。 5.门诊、病区负责人应经常检查督促做好该项工作,以防范医疗差错及医疗事故的发生。
版权所有:法律家科技集团 运营维护:法绿家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4006728810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广义街5号广益大厦9层 邮 编:100053 E-mail:lawfae@163.com 传真:(010)83113702
全部版权保留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5049563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397-1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ICP证1101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