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Sun Nov 24 16:52:55 CST 2024 会员服务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忘记密码 客服电话:4006728810 首页 法律咨询 案件委托 找好律师
您当前的位置:法律家  >>  合同文规库  >>  公企文规详情页

医院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



  1.科室均应建立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对所发生的差错、事故应及时登记,定期讨论,分析原因,认真总结经验训。
  2.发生严重差错或 医疗事故后,科主任应立即组织抢救,并及时报告医务科、护理都、院领导。对重大事故应做好善后工作。
  3.对已发生的医疗严重差错或医疗事故,当事的医务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科主任、医务科汇报,详细说明其诊疗经过和差错、事故发生过程。
  4.差错、事故责任的处理根据医院相关文件和差错、事故的性质、情节轻重及当事人认识态度和一贯表现进行处理。
  5.门诊、病区负责人应经常检查督促做好该项工作,以防范医疗差错及医疗事故的发生。


版权所有:法律家科技集团 运营维护:法绿家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