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Tue Jan 07 06:39:38 CST 2025 会员服务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忘记密码 客服电话:4006728810 首页 法律咨询 案件委托 找好律师
您当前的位置:法律家  >>  合同文规库  >>  公企文规详情页

公司管理人员录用制度



  第一条 目的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招聘录用管理人员,目的是选聘更好的管理人才。
  第二条 考试方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种。笔试之后,合格者才有资格参加面试。面试前,需要应试者提交求职申请和应聘管理人员申请。
  第三条 任职调查和体检
  是否正式聘用,还要经对应聘者以往任职情况调查和体检后决定。任职调查根据另项规定进行。体检由企业指定医院代为负责。
  第四条 考试时间
  笔试两小时,面试两小时。
  各考试方式的考试总时间原则上应为4小时以上,以附带考查应聘者的毅力和韧性。
  第五条 笔试内容
  因各部门具体管理对象不同,笔试内容应有所侧重。一般以下五个方面:
  (一)应聘部门所需的专业知识;
  (二)应聘部门所需的具体业务能力;
  (三)领导能力和协调能力;
  (四)对企业经营方针和战略的理解;
  (五)职业素质和职业意识。
  第六条 面试内容
  面试考核的主要内容主要是管理风险、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个人形象等。
  第七条 录用决策
  在参考笔试和面试成绩的基础上,最终的录用提议应由用人部门主管提出,报总经理核准后决定录用。

版权所有:法律家科技集团 运营维护:法绿家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