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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面负责主持监事会工作。
2.组织检查、监督董事、经理等管理人员有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的行为。
3.组织检查、监督公司业务、财务状况。
4.有权组织检查、查阅公司财务帐簿和其它会计资料。
5.有权组织核对董事会拟提交股东大会的会计报告、营业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等财务资料。
6.有权组织对各级管理部门的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7.有权对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工作提出质疑。
8.有权组织对各部门和驻外机构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9.有权代表公司与董事交涉或对董事起诉。
10.有权对公司所发生的问题提出质询。
11.负责组织完成股东大会交办其他重要工作。
12.对所承担的工作全面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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