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设备修理质量检验应按“金属切削机床修理通过技术要求”,“单位设备完好标准”和“大修理分等标准”等严格执行不得漏项或降低质量标准。
第二条
检验员应参加修理前对设备的检查。了解设备使用状况与存在的问题及用户要求,提出更换修复零件的意见,和修理者一起研究如何提高修理质量。
第三条
部装应交检,检查部装的主要配合精度,确定灵活可靠的齿轮啮合,移动部位的松紧程度调整间隙,刻度的准确性及内部清洁。
第四条
总装和运转的检查:
1.设备总装后,重点检查各滑动导轨,移动导轨及固定贴合面的配合精度和接触精度。各手摇机构的松紧程度,各调整环节一重大部位的固定销的接触精度。
2.设备运转的检查,对转部位进行全面检查,对各运转部位进行全面检查,各级实际转数与规定转数是否相等,有无嗓音走刀时是否爬行,主轴的升降,液压的性能,保险制动装置等是否符合要求。
第五条
设备几何精度与切削精度的检查:
1.空运转后,进行几何精度检查,要求连续一次检查完,如在中途发现问题或有一项精度不合格,需要进行修理,调修后几何精度必须重新检查。
2.几何精度合格后,进行切削精度检查,按出厂精度单上的规定和要求进行切削,如切削精度达不到要求,需要调修,调修后重新检查,其几何精度和切削精度。
3.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进行切削负荷试验,几何精度应重新检查。
第六条
设备电气质量检查,电气修理质量必须符合车家电气技术标准,技术安全规程,达到“通用技术要求”的规定,性能达到设备出厂要求。
第七条
外观总检查:
1.大修完工交检合格后,由机修车间进行搬运、安装、接线、油漆工作。
2.油漆应涂层牢固,外观平整,涂层光滑,颜色均匀一致,界线分明,边角线条整齐,清楚、无流挂、起泡发白、发光及明显的挂皮,伤痕、划痕等现象。
3.外观检查按“单项设备完好标准”进行检查,并着重检查设备的完整性。
第八条
大修完工后设备科、检验员、主修者会同使用单位,操作者维修组共同进行交验收。
第九条
保修期限及内容:交接验收签字后,使用车间方可投产使用,机修车间在几何精度上保修一个月,其它修理质量保修三个月,在保修期内发现设备质量问题,使用车间通知设备科,并按下情况处理:
1.凡属于修理质量问题由修理部门解决处理。
2.凡属于操作不当,使用不合理产生问题,均由使用车间修复。
3.发生事故暂时又查不出原因,由设备科负责组织人员与使用双方组成鉴定小组,以组织人员为主,共同进行解体检查,直至查明原因分别按上述两项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