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样机试制的主要目的是:考验产品的设计文件、工作图是否齐全、正确、产品的精 、性能结构和主要部件的制造质量是否达到技术任务书和技术文件所预定的要求。
本厂技术水平、生产及物资供应条件是否具备制造本产品的条件。
第二条
样机装配完工完进行试验,以便考证样机的性能:
1.研究所主管设计员必须按有关规定编制试验大纲,分厂按试验大纲和要求及时作好台位架(搭放)布置和油料等准备工作,并妥善安排试车人员。检计处作好测试用仪器仪表的准备工作。
2.试验人员应严格按试验大纲规定进行测试,如实记录实测数据和试验中出现的故障,遇有重大故障时应及时逐级汇报,经过协商后,必须按统一决定执行。
3.试验结束全,研究所主管设计员应按时按要求编写试验报告,报告要有试验结果数据,分析汇总图表示结论。报告经有关领导审定后执行。
4.全部试验工作结束后,各项试验的负责人应将试验大纲,原始记录和试验报告,汇齐后交资料员存档,以备查用。
第三条
样机鉴定:
样机在完成试验基础上,应认真进行技术鉴定。样机鉴定合格且鉴定时提出的必须改进的技术问题已得到解决后,才能转入小批试制或正式投产。
第四条
样机试制鉴定应具备的技术文件及要求:
鉴定大纲:内容应写明项目来源、鉴定性质、鉴定目的、鉴定依据、鉴定内容等。
负责部门:研究所
第五条
新产品计划任务书:内容写明项目来源、产品用途及使用范围、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及国内外同类产品水平分析比较、市场预测、主要技术关键、本单位生产及试制经费等。
负责部门:质管处
第六条
产品标准或根据标准制订的产品验收技术条件。如暂无产品标准的新产品,应有主管局初审同意的技术协议。
负责部门:研究所
第七条
新产品设计任务书、计算书、使用说明书和设计图纸,主要工装图及工艺文件等。
负责部门:研究所
第八条
标准化审查报告:主要写新产品图样和技术文件的质量水平和完整性;产品基本参数及性能指标符合产品标准情况;标准化综合评价及结论。
负责部门:研究所标准化室
第九条
试制工作总结:主要内容有试制的性质;试制完成简况;解决的主要关键问题及结果;主要技术指标完成情况;加工装配质量情况。
负责部门:研究所
第十条
企业自检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主要写试验依据;根据技术条件及鉴定大纲对产品的性能要求,按规定程序及表格进行逐项试验作的记录及对产品质量作出结论性评价。
负责部门:检计处、质管处
第十一条
技术经济分析报告:主要写出新产品成本及利税估算、社会效益分析,国内外市场预测,降低成本的途径等。
负责部门:研究所 配合部门:财务处
第十二条
用户单位使用意见证明:主要写出新产品在使用中操纵运行、油水渗漏,振动值、噪声值、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调查报告。
负责部门:营销公司
第十三条
备查的新产品实物:一律应符合包装合格的要求。
第十四条
样机试制费用由财务处筹集,由科研课题专项开支打入新产品成本,并须计算出试制成本,供设计人员进行产品技术经济可行性分析时用。
第十五条
厂鉴定委员会由总工程师(或厂长)担任主任委员,委员会由设计、工艺、生产、标准、检验、质管、等部门的人员组成,条件可能时,应邀请用户和有关单位参加。
第十六条
厂鉴定委员会根据鉴定大纲对样机是否达到试制目的作出技术鉴定结论。
第十七条
样机试制鉴定后,各有关单位应根据鉴定中提出的问题,对产品图纸、设计文件、工艺文件、工艺装备等进行全面整理,形成小批生产所需资料。研究所技术档案室应鉴定的全套资料收集存档,以备查用。
第十八条
小批试制:
产品样机鉴定后,视生产情况,编写小批试制计划汇总表和小批试制计划任务书(见附),经总工程师(或厂长)审批后上报上级主管机关。
负责部门:研究所 负责上报部门:质管处
第十九条
小批试制的主要目的是验证工艺规程和工艺装备,即进行生产验证,并对产品图纸作进一步和检查和修改,以便最后定型。
第二十条
在小批试制过程中,研究所和检计处应对产品图纸、设计文件、工艺规程和工工艺装备的验证情况,零部件及产品质量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同时要严格贯彻工艺规程,并做到现场验证,现场修改等。
第二十一条
小批试制鉴定:
小批试制鉴定主要是验证考核工艺和工装等生产条件能否满足所确定生产纲领的生产要求,并作出能否投入批量生产的结论。
第二是二条
小批试制的数量按产品大小、复杂程度及生产类型确定。一般为生产纲领的5 —10%。
第二十三条
小批试制鉴定应具备的技术文件及要求:
1.小批试制计划任务书:经上级批准的计划任务。负责准备部门:质管处
2.小批试制鉴定大纲:内容应写明:产品型号、规格及技术参数。
第二十四条
组织鉴定单位:
鉴定委员会组成及其工作要求:包括提供鉴定会审查的文件,审查产品质量有关要求,提出抽检产品性能试验项目和记录表格和生产能力核定等。
负责部门:研究所
第二十五条
产品标准及标准编制说明: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产品标准。负责部门:研究所
第二十六条
样机技术鉴定意见和整改情况报告,内容包括:
1.样机鉴定证书(或供图说明)
2.样机鉴定意见的整改计划、整改记录数据有关结论。负责部门:研究所
第二十七条
型式试验报告:必须由指定的检测部门出具报告,在特殊情况下可由使用单位出具报告。但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也可以由企业自检的产品运行报告代替。
内容包括:试验台数、试验依据。和根据技术条件及鉴定大纲产品性能要求,桉规定程序及表格进行逐项试验并作记录。负责部门:研究所、检计处
第二十八条
工艺标准化审查报告,内容包括:
1.工艺设备和工装的标准化程度
2.工艺文件正确性、完整性、统一性。
3.工装标准化系数、经济效果分析。
4.对工艺标准化情况的综合评价。
5.引证主要文献的目录。
负责部门:研究所
第二十九条
小批试制总结,内容主要包括如下:负责部门:研究所
1.产品简要说明
2.小批试制进度安排和完成情况
3.质量水平与国内外对比情况
4.小批试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解决办法
5.工艺设备、工装和检测手段等条件
6.工艺文件完成情况
7.生产管理组织情况
8.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
9.工艺方案及其执行情况:主要内容有:
10.工艺装备、工装和检量仪等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11.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和应用情况
12.工艺攻关项目完成情况
13.各类工艺(含装配工艺)的落实情况
14.有关材料,辅助材料和毛坯落实。
15.生产能力是否符合批试计划任务书要求
16.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
负责部门:研究所
第三十条
质量工作报告,主要内容有:
1.试批生产中的产品整机和零(部)件质量检验记录汇总分析
2.质保体系
3.质量分析(含工装合格率等情况)
4.外购、外协件的质量情况
5.工艺纪律贯彻情况
6.结论意见。并有按质量分等的各等级所占百分比(优等%,一等%,合格%)负责部门:质管处(或质管处中负责质量管理人员)
第三十一条
定型图纸和工艺文件:
1.必须是经过批试生产后的图纸,图纸的幅面,格式等必须符合有关标准,并有严格的图纸更改管理制度。
2.图纸应有总装图,部装图和零件图等。
3.底图和兰图必须齐全、统一。
负责部门:研究所
第三十二条
工艺文件及工装验证:
1.主要内容包括工艺装备和工装等在验证中原始记录及结论
2.尚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措施
负责部门:有关分厂
第三十三条
技术经济分析报告:
1.从工艺、工装、经济效果(成本、产值、产量、利润、社会效率)方面进行国内外同类产品技术经济分析。
2.从工艺、工装、使用方面和经济效果(成本、产值、产量、利润、工时)进行新、老产品技术经济分析。
注:视情况,也可以把技术经济分析报告这部分内容纳入小批试制总结内。
负责部门:研究所 配合部门:财务处、劳资教育保卫处
第三十四条
产品试运行报告(或用户意见),一般以数据形式出现,主要内容:
1.试验要求
2.试验条件(环境条件、设备、仪表)
3.试验步骤、方法与内容
4.性能分析
5.试验结论
负责部门:营销总公司 配合部门:检计处
第三十五条
根据产品结构复杂程度,国内已有厂家生产的产品,已生产多年未经过鉴定的产品,技术引进产品等,可以采用样机鉴定结合小批试制鉴定同时进行,但必须具备两种鉴定所应有的文件和条件性质属小批试制鉴定。
第三十六条
小批试制鉴定后,研究所技术档案室应将鉴定的全套资料收齐存档`,以备查用。
第三十七条
凡样机试制小批试制和全部资料各负责单位必须在计划鉴定会召开前一个月准备齐全,报总工程师审批后,按产品项目的级别按级申请鉴定。
第三十八条
小批试制鉴定结论由鉴定委员会编写。小批试制鉴定证书应着重对产品图纸,工艺规程,工艺装备的验证结果作出评价,并提出产品是否可转入成批生产的意见。
第三十九条
小批试制鉴定后,各有关单位应根据鉴定记录,对产品图纸、设计文件、工艺文件,工艺装备等进行全面整理,完成成批生产所需的图纸,技术文件后,才能成批投入生产。
第四十条
研究所技术档案室把小批试制鉴定的全套资料收齐存档,以备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