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店组织
第一条 目的
本会的名称为“___________特约店会”。
第二条 办公处
本会的办公处设于___________公司之内。
第三条 会员
本会的会员与___________公司缔结特约店契约,且须具有第八条规定的会员资格。
第四条 事业
本会以增进会员的销售业绩,促进业务的合理化及经营的发展,加强会员彼此之间的联系等为原则,特别开展下列五项工作:
(一) 为促使销售契约成立所进行的各种磋商、协定。
(二) 修订、制定特约店的规定。
(三) 作各种业务上的联络,使彼此的交易得以圆满进行。
(四) 举行有关销售方法,销售技术、店铺设计、经营管理、人事、事务处及其他相关的研究会、讲习会、训练会等规则,并进行指导。
(五) 计划、实施各种活动来促进彼此间的联系。
第五条 构成
本会的机构设置如下:
(一) 会长:1名。
(二) 副会长:1名。
(三) 干事若干名。
以上管理级人员由会员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年,连选连任。
第六条 经营
本会每年举行一次大会,会中讨论年度计划情况及编写业务报告、会计报告。会长及副会长须依情况需要,召集人员组成董事会。董事会则根据大会的议事项目决定有关业务运作的协议。
第七条 经费
会费每年为___________元。凡会议、通信、联络等业务运作所必需的经费都由会费支出。但讲习会、旅行等特别经费则需依当时的需要,由董事会议决定。
第八条 会员的资格
凡本会会员需具备下列四项条件:
(一) 与_________公司已缔结特约店契约者。
(二) 已出资信用金者。
(三) 过去一年的销售额达到___________万元以上者。
(四) 其他本会特别指定者。
第九条 会员的特惠
本会对于会员特别订有“特约店交易规定”,会员可因此享有交易上的各种特别优惠条件。
第十条 条约废止
本条约的废止须由大会决定。
特约店业务管理
第十一条 本公司设置特约店的基准及其经营方针,都以本规定的内容为准则。
第十二条 经营商品
(一) 经营商品以___________为主体,目前的主力产品是靠与旧有客户的交易。为了将来的发展,目前新产品也应视情况经营,以该渠道来开始销售。
(二) 特约店负责前项商品的批发和销售。
(三) 特约店不得经手其他厂商的同种产品。
(四) 今后将逐次追加其他厂商的同种产品。
第十三条 特约店的设置
(一) 特约店的设置依下列规划进行:
1.A地区每区x店。
2.B地区每区x店。
3.C地区每区x店。
(二) 前项区域划分,可因销售额的提高、人口的增加及其他等等因素而变更店数。
(三) 本特约店制度只限适用于大都会及附近县市,其他区域的实行方针则依照总代理店制度来进行。
(四) 特约店的选定
1.从以往与本公司进行交易的零售店中筛选。
2.从目前虽与本公司无交易,或交易额数小,但却极具潜力的零售店中筛选。
(五) 从业绩小的零售店中筛选特约店时,须依照下列基准来进行。另外,选店时必须以经营稳健且具有合作性、肯积极投入销售活动者为对象。
1.每年销售本公司产品金额超过___________万元以上的店。
2.每年销售___________产品数量超过800组以上者。
3.目前的交易额数虽小,但具有诚意且付款明确的零售店。
(六) 没有交易往来却具实力的店系指下列条件:
1.该地区尚未有旧客户的情况。
2.以地区性来说具有销售潜力且未来仍有可能开拓销售渠道的零售店。
第十四条 与非特约店的交易客户的往来方式
(一) 对于非特约店的交易客户,一概以既有的交易方法来进行买卖。
(二) 批给这些店的售价,不论货出于本公司或出于特约店,价格都应统一。
(三) 对于新的交易申请,原则上应转交给该地区的特约店去经手。
(四) 这种非特约店的商店交易,应随着特约店销售能力的增大而中止。相反的,这些商店之中如有交易增大者,应设法将其纳入特约店制中。
第十五条 特约店的义务
(一) 特约店依其过去的实绩所在的区域的实力,每年要有一定的销售责任额。而此额每年得经双方协议而修正。
(二) 目前各经手品项的最低销售责任额,暂定如下:
1.___________地区800组至1000组。
2.新产品及新型号则依当时条件另订。
(三) 特约店须加入总公司。
第十六条 交易方法
(一) 交货给特约店的批价及特约店本身的售价依下列规定实施。此价格亦为本公司交给工厂的价格。
1.A价——公司批给特约店的价格。
2.B价——特约公司及公司给零售店的价格。
3.C价——卖给一般消费者的售价。
4.D价——季节前的交易价格,届时另订。
(二) 为促进特约店的销售及奖励其付款的确实,本公司特设回扣(折扣)制度。
(三) 贷款的缴付以每月25日为截止日,次月10日须以现金缴付。如以期票缴付,则付款金额包含折扣费。
(四) 关于季节性的货款缴付,另外订有特别价格。
(五) 货物运送过程中所发生的破损等,由本公司负担。
第十七条 支授销售的制度
(一) 对于特约店,本公司将免费或以成本价提供销销售用的目录、广告用册子、传单、海报等。
(二) 公司会自行负担在报纸、杂志、传单及其他媒体上的产品宣传费用,在实行这些广告宣传之前,公司会做好实施预定表,事前与特约店联络。
(三) 本公司会对特约店指导有关销售方法、商品说明方法及其他相关的教育。并指示销售计划。
(四) 在开始销售新型产品时,公司会免费提供或借与各特约店该产品的样品。
(五) 本公司对于特约店主及负责的店员进行有关产品的组合及使用方法,产品说明,销售时的应对方式等教育指导。
第八条 制造方法
(一) 如偏远地区的订货量增多时,可于市内及各地设转包工厂,由这些工厂来负责产品生产。
(二) 本公司内部将自设模具工厂,由公司亲自经营,至于生产方面再采取转包生产的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