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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经理工作职责



 

1.执行公司总部的经营方针与决议,主持省办事处的日常工作,保证经营目标的实现,及时、足额地完成总部下达的目标任务。

2.组织指挥办事处的日常销售管理工作,在公司总部委托权限内,以省办事处负责人的身份代表省办事处签署有关协议、合同、合约和处理有关事宜。

3.建立健全省办事处统一、高效的组织体系和工作体系。

4.根据公司总部授权决定对成绩显著的员工予以奖励、调资和晋级,对违纪员工的处分,直至辞退。

5.健全财务管理,严格财经纪律,搞好增收节支和开源节流工作,保证省办事处现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6.搞好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员工队伍建设,建立一支作风优良、纪律严明、训练有素,适应“四个一流”需要的员工队伍。

7.发挥“领导一班人”的作用,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8.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搞好社会公共关系,树立省办事处良好的社会形象。

9.负责召集和主持部门主管周例会及区域经理例会会议,检查、督促和协调各部门和各区域的工作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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