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条 物品类别
1.办公用品:包括纸、笔、笔记本、计算器、名片簿、名片夹等公司出资购买的办公用品。
2.公用物品:包括订书机、胶水、回形针、透明胶、双面胶、尺、美工刀等物品。
3.电脑耗材:包括各类彩墨、碳粉、硒鼓、专用彩喷纸、照片纸、硫酸纸,其它特种纸及各类电脑、打印机耗材。
第2条 领用原则
1.办公用品:实行个人领取,自行保管,遗失自负,浪费惩罚的原则。
本人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申请,经部门经理同意,到行政部库管处领取。
2.公用物品:每个部门(分部)领取一套作为公用。由部门(分部)经理统一领取,并负责保管。
3.电脑耗材:实行个人领取,自行保管,遗失自负,浪费重处的原则。
第3条领用程序
1.各分部根据当月情况,预测下月工作量,于每月26日——30日向行政部提交下月采购申请。
2.行政部库管经盘库后,拟出下月采购清单,交行政部经理签字审批。
行政部经理签字审批后,将采购清单交采购员进行采购。
3.每月初第一周,各部门员工到行政部领取当月所需电脑耗材,并按领料程序签字。
4.员工领用物品时,填写《领料单》,经部门经理签字后,向行政部库管员领取,部门经理领用材料时,填写《领料单》,经行政部经理同意后,向行政部库管员领取。
5.行政部库管员接到《领料单》,在《材料领用登记表》填写领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项目名称、用途,领料人签字后,方可发放物品。
6.应急需领用物品,其《领料单》由行政部经理或副总经理签字,并用单据注明,方可领用。
7.部门经理督促本部门员工合理使用,不得浪费,不得从事私人业务。行政部不定期进行抽查盘点,违反者将予以重处。
8.物品属自然磨损者,则以旧换新;凡属遗失或被盗者,及时报行政部备补,并按原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