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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各部门及所属企业因工作需要,申请通过因私渠道派遣有关人员出国(出境),须向部门或企业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
2.将部门或负责人批准的申请报公司外事秘书。
3.外事秘书根据所报的申请填写签报,报请公司总经理审批。
4.经总经理审批后,外事秘书着手与市公安局外事处联系办理有关手续。(期间需由申请人本人携带户口簿、身份证、个人简历、外方邀请函及翻译件、原单位的辞职证明、4张二寸免冠照片,协同外事秘书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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