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本站用户如使用“授课教案”、“笔记评语”、“案例收藏夹”等管理功能,请先登录或注册会员后登录使用。)
收藏成功!
名 称:
路 径: 请选择
1.新入司职员,经三个月的试用期后,转正后可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工作证。如试用期职员因特殊情况必须使用工作证,必须以书面的形式报请本部门经理,征得本部门经理同意后方可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工作证。工作证使用期限一般为一年,交旧证领取新证。
2.新调入职员,在办理完入司手续后,即可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工作证。
3.已发证职员,因故丢失补办工作证,必须缴纳50元罚款(直接从工资中扣除),然后再补办新证。
4.非在编人员因特殊情况需使用工作证,必须以书面形式报请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审批后,方可发放工作证。
版权所有:法律家科技集团 运营维护:法绿家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4006728810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广义街5号广益大厦9层 邮 编:100053 E-mail:lawfae@163.com 传真:(010)83113702
全部版权保留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5049563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397-1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ICP证1101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