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推行公司管理现代化,自动化,提高财务会计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领导与组织
为搞好公司会计电算化工作,公司成立一个临时性的会计电算化领导小组,负责对会计电算化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和协调,可由总经理或财务副总经理亲自领导。
公司成立会计电算化实施小组,具体负责会计电算化实现工作。该小组主要由财务会计人员和计算机专业人员组成,负责人由财务主管担任。在完成会计电算化任务后,小组撤销。
当本公司缺乏计算机专业人员,或专业力量较弱时,可聘请外部专家,顾问参与咨询。
第三章 规划
会计电算化工作应按一般投资项目的工作规程,进行可行性分析。实施小组应提交编制好的可研报告,报领导小组审批。电算化会计信息系统开发须遵照软件工程的生命周期法进行,开发方案须经领导小组批准。领导小组重点审查电算化会计信息系统开发的费用预算。
费用主要包括电脑硬件及辅助设备的购买,升级或添置,软件开发或购买,人员培训,调研论证,甩手账的转制费用。为加快公司会计电算化速度,公司可外购商品化会计软件,或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推荐的行业性通用软件。
第四章 基础工作整理
1.做好手工会计业务数据规范化工作。
(1)重新核对各类凭证,账簿,做到账证,账账,账实相符。对其中的混乱,历史遗留问题,差异,调整到最低水平。
(2)清理往来账户和银行账户。对串户,未达账项,呆账和坏账及时核销或冲销。
2.做好各类账证表资料格式规范化工作:
(1)划分保留和修改的内容;
(2)对部分会计资料格式重新设计或修改;
(3)记账凭证摘要栏进一步规范,简明扼要。
3.将会计核算程序化:
(1)事先确定录入,审核,记账等数据传递次序;
(2)规定操作员执行数据传递次序的时间责任。
4.其他需要重新确定的工作:
(1)各种会计核算方法;
(2)成本核算方法;
(3)折旧计提方法;
(4)工资提取与发放办法
第五章 制度调整
在电算化后,会计核算制度应作调整。会计科目保留汉字会计科目名称,一级会计科目编码符合会计准则要求;出纳员,程序员不得兼任凭证录入工作,不得进行系统操作;现金,银行日记账可用活页式账页,并按天打印;一般账簿可根据工作需要,按月,季,年度打印,业务量较少的账簿可满面页打印;在所有记账凭证数据已存于电脑条件下,用总分类账户本期发生额对照表替代总分类账;在记账后如发生凭证录入错误,应使用“红字”冲账法予以纠正,编制补充登记或负数冲销凭证,重新修改。
第六章 运行验收
1.首先对会计软件试运行。主要工作有:
(1)初始化。各类会计基础数据和历史数据的输入。
(2)手工与计算机处理结果的双向对比与检验。
(3)电算化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
2.手工与计算机处理结果的双向对比与检验的主要内容:
(1)各种核算方法的正确性的检验,发生偏差及时调整。
(2)科目体系的正确性的检验,看其是否适应核算,报表,管理和会计制度的要求。
(3)操作熟悉程度的考查或操作失误的纠正。发生差错时如属人为原因,确定责任人,及时纠正其习惯性操作错误和会计处理错误。
(4)会计软件程序错误或业务处理错误的纠正,必要时通知有关人员及时修改,完善。
3.试运行期间,手工与计算机会计核算两套系统并行运行,本阶段前期以手工方式为主,后期以电算为主。此间合法的凭证仍为手账凭证。
4.试运行3个月以上的,如两套体系检验一致,则可提出验收申请。
5.按照财政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会计电算化验收标准和程序,准备相关验收材料,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验收。
6.在验收合格后,公司会计系统正式甩掉手账,而用电脑软件运行。实施小组做好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等善后处理多余。
第七章 附则
本办法由财务部解释,会同信息部执行,经总经理批准生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