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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认可和解协议并终止和解程序用)

民事诉讼- 其他文书  |  2015-09-11 03:42:24.167


XXXX人民法院
公告
(认可和解协议并终止和解程序用)
 
(XXXX)X破字第X-X号
 
XXXXXXXX日,本院根据XXX债务人 名称)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八条之规定,以(XXXXX破字第X-X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XXX(债务人名称)和解协议并终止XXX(债务人名称)和解程序。
 
特此公告
 
 
XXXXXXXX
(院印)
 
说明:
本样式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八条制定,供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和解协议并终止和解程序后发布公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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