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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调解书(二)

民事诉讼- 调解书  |  2015-09-10 16:47:16.497


XXXX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XXXX)X民提(再)字第XX号
 
再审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被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一审原告(或生效裁判中的其他称谓):……(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再审申请人XXX(以下简称XXX)因与被申请人XXX(以下简称XXX)及XXX(写明原审其他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案由)纠纷一案,不服XXX人民法院(本院)(XXXX)XX字第XX号民事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于XXXX年XX月XX日作出(XXXX)XX字第XX号民事裁定,提审本案(由本院再审本案)。
 
……(简要写明案件事实,也可以不写)。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或“当事人请求本院确认其自行达成的如下协议”):
 
……(写明协议内容,包括原一审、二审诉讼费用的负担)。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当事人各方同意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者盖章后生效,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使调解协议发生法律效力的,可不写此句话)。
 
 
审判长XXX
审判员XXX
审判员XXX
XXXXXXXX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XXX
 
说明:
1.本调解书样式供上一级人民法院对民事申请再审案件进行审查时,组织当事人调解达成协议,将案件裁定提审后制作民事调解书时使用,以及原审人民法院裁定由本院再审后制作民事调解书时使用。
2.本调解书由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合议庭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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