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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书(证明第三人已履行债务用)
××××人民法院 履行债务证明书
在本院执行×××与×××……(写明案由)一案中,第三人×××于××××年××月××日已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对被执行人×××到期债务……元。 特此证明。
××××年××月××日 (院印)
【说明】 本样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9条规定制定,供人民法院在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后,为第三人出具证明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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