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用)
民事诉讼-
裁定书
| Wed Aug 24 08:00:00 CST 2022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用)
( ) 执字第 号
申请执行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执行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写明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的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年×月×日经××××仲裁委员会作出(××××)×××字第××号裁决,由于被执行人不履行,申请执行人于××年×月×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现被执行人提出异议,并提供了证据予以证明。本院审查认为,……(写明不予执行的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款第×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1、申请执行人×××申请强制执行的××××仲裁委员会(××××)×××字第××号裁决本院不予执行。
2、申请执行费××元,由申请执行人×××交纳。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
_______年___月___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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