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本站用户如使用“授课教案”、“笔记评语”、“案例收藏夹”等管理功能,请先登录或注册会员后登录使用。)
收藏成功!
名 称:
路 径: 请选择
XXXX人民法院
公告
(不批准重整计划或重整计划草案并终止重整程序宣告债务人 破产用)
(XXXX)X破字第X-X号
XXXX年XX月XX日,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八条之规定,裁定驳回XXX(申请人名称)关于批准重整计划(或重整计划草案)的申请并终止XXX(债务人名称)重整程序,宣告XXX(债务人名称)破产。
特此公告
XXXX年XX月XX日
(院印)
说明:
本样式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八条制定,供人民法院裁定不批准重整计划或重整计划草案并终止重整程序宣告债务人破产后发布公告使用。
版权所有:法律家科技集团 运营维护:法绿家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4006728810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广义街5号广益大厦9层 邮 编:100053 E-mail:lawfae@163.com 传真:(010)83113702
全部版权保留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5049563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397-1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ICP证1101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