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件令状式民事判决书样式
知识产权-
著作权事务
| Thu Jun 30 08:00:00 CST 2022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件令状式民事判决书样式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部分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的审判委员会纪要
为提高知识产权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方便当事人诉讼,2018年12月21日召开的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2018年第32次审判委员会会议,专题研究了关于简易程序审理部分知识产权纷案件审理中的若干问题。现形成纪要如下: 一、诉讼标的额在顼万元以下,且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著作权、商标权纠纷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可以采取电话、短信、微信、传真、电子邮件等简便方式传唤双方当事人。 采取电话通知当事人的,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与当事人通话眩可以将通话过程录音储存,存卷备查。 采取短信通知当事人的,应通过法院信息平台向当事人发送短信,并将发送情况,包括收发手机号码、发送眩间、送达诉讼文书名称、短信内容拍摄照片,存卷备查。 采取微信通知当事人的,应通过法院官方微信号向当事人发送微信,并将发送情况,包括收发微信号、发送眩间、送达诉讼文书名称、微信内容拍摄照片,存卷备查。 采取电子邮件通知当事人的,应通过法院官方电子邮箱向当事人发送电子邮件,并将发送情况,包括收发电子信箱地址、发送眩间、送达诉讼文书名称、邮件内容拍摄照片,存卷备查。 三、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经当事人双方同意,可以采用视听传输技术等方式开庭。 四、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可以视案件实际情况制作相应的简式裁判文书。简式裁判文书可以采用令状式裁判文书的格式编写,具体要求参考《关于推进民商事案件裁判文书简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津高法[2018]62号)的规定。 五、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应于五日内裁定转为普通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后,应告知当事人补足的举证期限或者经征得当事人同意重新指定的举证期限,还应告知当事人补缴案件受理费。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件令状式民事判决书样式
天津XX法院 民事判决书
(XXXX)津……民初……号
原告:XXX……。 被告:XXX……。 ……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原告XXX与被告XXX(写明当事人)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本院于XXXX年XX月XX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XXX、被告XXX(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诉讼地位和姓名或者名称)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XXX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2.……(明确原告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概述原告主张的事实和理由,可以非常简略)。 XXX辩称,……(概述被告答辩意见,可以非常简略)。 本院对于当事人双方没有争议的事实予以确认。对当事人有争议的事实认定如下: 一、原告权属事实 原告所主张涉案图片编号为……,标题为……,登载于……中,发表时间为……(此部分描述涉案作品权属登记证书记载的相关内容)。 二、被告侵权事实 被告在……(时间)……(载体)使用了被诉侵权作品,被诉侵权作品与涉案作品构成相同(实质相似)等(此部分包含被告主观过错,传播范围,使用涉案作品的方式、目的、后果等情节)。 三、法律责任承担事实 被告接到通知后是否及时删除,使用被诉侵权作品的持续眩间、被诉侵权作品的来源、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等情况。 本院认为,原告是涉案作品著作权人,被告未经授权,在其……上使用涉案作品,侵害了被告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依法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关于赔偿数额问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在本案中,原告未能举证证明其实际损失或者被告的违法所得,综合考虑被告的主观过错,涉案作品类型、传播范围、使用方式、目的,原告的损害结果等情节,以及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酌情确定被告应当赔偿的数额为……元(包含/不包含合理开支)。 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XX条、第四十九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XX条规定,判决如下: ……(写明判决结果)。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元,由……负担(写明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负担金额)。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XX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员XXX XXXX年X月X日 (院印) 书记员 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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