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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
(文号)
你(单位) 的行为,违反了 的规定。
根据《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第三十五条之规定,责令你(单位)于 年 月 日前纠正违法行政执法行为并书面报告执行情况。纠正内容及相关要求如下:
监督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本通知书已于 年 月 日 时 分收到。
接收人签字:____________
注:本文书一式二联,第一联存档,第二联交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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